山东淄博实验中学


资助政策


淄博实验中学学生资助政策须知

为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和地方出台相关资助政策解决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带来的上学问题并承诺:决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现将相关的学生资助政策规定和申请办法介绍给同学们。

一、国家资助政策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免除学杂费。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各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具体名单由扶贫办认定)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在校生总数的1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分上、下两学期发放),具体标准:一档1500元,二档2000元,三档2500元。

3.学校资助。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用于减免学杂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4.社会资助。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办理程序

(一)申请材料

1.入学后一个月内,向学校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学校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二)基本流程

1.学校建立班级、年级、学校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构。学校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家访,核实信息,通过淄博市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由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年级认定工作小组认定,学校认定工作组审核三级认定,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次。

2.国家助学金评审由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及资助比例,进行评审、公示,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3.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为受助学生统一办理印有“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的银行卡,通过银行卡形式将国家助学金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注:为顺利办理银行卡,在2020年11月15日前年满十六周岁的同学一定提前办好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同学可用户口本办理。

(三)申请时限2020年9月至11月15日前。

(四)发放时间:国家助学金按学年评审,按学期发放。一般情况下,春季学期4、5月份发放,秋季学期11、12月份发放。

助学金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合理申领是同学们的正当权益,希望同学们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申请,让国家来帮助你解决困难、消除负担,专心学业实现梦想。主动利用国家资助顺利完成学业,成为国之栋梁也是国家、社会、学校的期望,我们所遇到的任何困难都是暂时的,学校、国家永远是你们的坚强后盾。同学们,知识改变命运,希望你们能够践行诚信、感恩、励志品质,把经济方面的压力化为奋斗的内在动力,在成长的道路上努力学习、自强不息、茁壮成长。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20年9月